一、民事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交通事故起诉流程为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向法院提交相应材料、法院根据原告提交的材料是否立案、若是立案需要在立案后的的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确定开庭日期、在开庭的三日前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的信息。发生交通事故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二、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官司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明确被告、确定具体谁是事故的责任方等。
1、明确被告。
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被告的确定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就直接起诉司机即可。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包括为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
2、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部门是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质证,已不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当然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3、赔偿依据。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车辆修理费、货损等。间接损失还包括停运期间的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若受害人致残或死亡除前述款项还应包含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间接受害人抚养费、丧葬费等等。
4、诉讼时效。
(1)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知道或应该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又无法定中断或中止事由的,赔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2)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提供与车祸有关的证据,说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问题,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之后会进行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开庭前三天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还会下达书面的判决意见。
三、发生交通事故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怎么才可以在官司中获胜?
1、发生交通事故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若是想要起诉,且想打赢官司,最好是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如果自己无法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2)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就实际情况来看,即使提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受理了,最终也不一定胜诉,为了提高自己胜诉的概率,在起诉之前,最好是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与纠纷相关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对民事交通事故起诉流程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