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肇事逃逸的民事诉讼请求会被法院受理吗?
1、告肇事逃逸的民事诉讼请求不一定会被法院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二、交通事故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1、交通事故应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十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也就是说虽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并不代表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只能证明收到了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判。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若是一方逃逸了,需要采取报警的方式处理该事故。逃逸的一方若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却不予赔偿,则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对告肇事逃逸的民事诉讼请求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