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拒赔起诉可以吗?
1、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拒赔不一定可以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交通事故人伤不一定需要自己赔钱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1、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一定可以获得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事故责任方可能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等的费用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等的方式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书;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3)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②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③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④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⑤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⑥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①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②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③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①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②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③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④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⑤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之后,纠纷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形,确定处理纠纷的方式,不管采取的处理方式是什么,都最好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对交通肇事拒赔起诉是否可以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