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车逃逸怎么处罚新交规是怎么规定的?
驾车逃逸可能受到的处罚为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能会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该如果定罪?
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等的罪名。
1、车祸发生时,对方当场死亡,一般车主逃逸会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罪名。
此时还可以根据车主的主观心态进一步对行为划分。
(1)如果车主持故意心态制造车祸,从而导致对方当场死亡后逃逸的,应最后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或者和交通肇事罪并罚。
(2)如果如果车主是由于过失导致了车祸的发生,逃逸时并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将会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据规定,处以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的量刑。
2、车祸发生后,受害人生命垂危,因为车主的逃逸行为所以最终死亡,此时车主的行为触犯了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罪名。
对于生命垂危甚至可能因此死亡的受害者,车主却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被害人进行救助,采取放之任之的态度,使受害者失去了被救助的机会,因此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车主逃逸后不久便死亡,是否可以按照逃逸后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
1、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车主逃逸后不久便死亡,不一定可以按照逃逸后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
车祸发生后,受害人生命垂危,在车主逃逸后不久便死亡,如果有证据证明即使车主当时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那么不能将车主的行为定性为逃逸后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因为依据规定,逃逸后致人死亡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车主对受害者有救助义务,该救助义务来源其之前制造车祸的先行行为。
(2)能为。车主需要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有条件实现救助。
(3)不为。由于车主没有履行救助义务,所以才造成了死亡结果,即要求结果具有避免的可能性,但如果当时车主及时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证明该死亡结果没有结果避免可能性,因此不能构成逃逸后致人死亡。
(4)等价性。车主逃逸要与杀害行为具有等价性,不作为也会导致受害人死亡。
2、逃逸行为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故意杀人罪。
车祸致人重伤后,车主为逃避责任,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对此行为应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肇事后逃逸属于违法行为,此类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受到的处罚通常为被行政拘留、被罚款。阅读此文后,如果对驾车逃逸怎么处罚新交规是怎么规定的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