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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轻微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38 次  来源:网络

一、发生轻微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发生轻微事故逃逸需要报警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2、肇事逃逸后的处罚:

(1)一种是肇事逃逸但未构成犯罪的,处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2)另外一种是构成肇事逃逸罪的将被处以刑事处罚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方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吗?

1、肇事逃逸方不一定需要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具?

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责任认定书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出具。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2、肇事逃逸交警处理流程

(1)首先,当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肇事逃逸的时候,公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该交通事故进行立案侦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场进行现场侦查;

(2)然后对事发的时候,案件当中相关人员的证言进行取证,及时的开展对肇事逃逸行为人的追捕行动。在对肇事逃逸行为人的追捕过程当中,可以采取向社会发布公告等方式,或者是举报肇事车辆信息等方式,协助案件的顺利进展。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协助调查的指令之后,也会开展对肇事车辆的堵截行动,一旦发生可疑的车辆,会立即扣留调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肇事的车辆进行查获之后,会把之前进行关于追查肇事逃逸车辆通报的事项进行撤销。

(4)在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肇事逃逸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如果是案件的受害人或者是属于受害人的家属那边,想要询问关于案件的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如实的对当事人以及家属陈述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对发生轻微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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