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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处理流程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处理流程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处理流程如下:

1、报案;

2、现场处理;

3、责任认定;

4、伤者治疗;

5、伤残评定;

6、车辆定损修理;

7、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8、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9、损失理算;

10、赔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误工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的规定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是否允许私了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私了;如果构成犯罪的不能私了,只能对于民事赔偿部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肇事者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以及造成死亡三人以上,肇事者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会构成犯罪,此时是不能私了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处理流程是如何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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