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行人遇到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10 次  来源:网络

一、行人遇到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行人突遇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如下:

1、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2、行人被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人应立即拨打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

3、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受到的处罚有什么

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受到如下处罚:

一、一般肇事逃逸的应当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

二、如果肇事行为构成了犯罪的,则应当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交通事故次责对方不赔偿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交通事故次责对方不赔偿的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一、调解解决。责任认定划分后对方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成功的,达成调解书,双方按照调解书的内容赔偿即可。

二、诉讼解决。如果不想调解解决或者调解并未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如果等法院判决后判决生效了,对方仍然被赔偿的,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行人遇到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