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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算是肇事逃逸行为

发布时间:  浏览: 107 次  来源:网络

一、怎么样才算是肇事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二、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

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逸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过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或者未经协商支付赔偿费明显不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四、肇事逃逸车最多扣多久

肇事逃逸车最多扣六十日,扣车是为了收集交通事故相关的证据,以便鉴定机构作出准确的鉴定。

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情形下不得超过三十日,若是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经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若是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治安处罚,一般是行政拘留和罚款,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上述文章怎么样才算是肇事逃逸行为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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