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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对方讹诈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轻微交通事故对方讹诈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一讹人的,被讹方不能妥协,一定要报警处理,同时要保留对方讹人的证据。一般轻微交通事故对方旧伤讹人的话可以申请做鉴定,或者到医院检查,协商不下来就可以报警处理,如不是这次的事故引起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

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有法定的标准,应结合案情具体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协商赔偿数额,如果对方的要求过分,可以让对方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事发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规定撤离现场或在现场纠缠,另一方可报警,警方对不肯撤离且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将严肃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二、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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