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什么时间能够做?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什么时间能够做,目前没有对此事项的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到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为标准,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二、交通事故肌肉拉伤申请伤残鉴定是否能够
交通事故肌肉拉伤是不能够申请伤残鉴定的。一般情况下我们最好还是要去伤情鉴定机构去做个鉴定的,当你在作伤情鉴定时;
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也会告诉你鉴定存在的风险,也许会构成伤残,也许不会构成伤残。但是如果说真的只是肌肉拉伤的话,经过鉴定之后很可能连十级伤残都无法达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收费情况是什么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收费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收费一般是根据鉴定的项目进行收费的,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交通事故当事人能够咨询当地的鉴定机构。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不能马上做伤残鉴定,做伤残鉴定的时间都是治疗工作结束后。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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