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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是否可以提车

发布时间:  浏览: 129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是否可以提车

1、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的,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2、按照目前法律之规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无权扣车,且应当及时出具放车单。

3、如果受害方害怕最终得不到赔偿款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的不会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交警部门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给当事人,如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不签字吗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不签字,但是不签字不会有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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