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时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时的赔偿方法: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若没有则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我主责九级伤残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赔偿需要按照事故双方的类型确定。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为非机动车,另一方为机动车。机动车为主要责任时按80%赔偿,为次要责任时按40%赔偿。
2、双方都为机动车时,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按70%赔偿,次要责任的一方按30%赔偿。双方都为机动车时应当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双方分别承担。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城镇标准:16566元×20年×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和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农村标准:5622元×20年×20%=2248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高速交通事故对方不理赔怎么处理
高速交通事故对方不理赔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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