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轮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新交规是怎么规定的?
三轮车肇事逃逸受到的处罚可能为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还算逃逸吗?
1、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还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仍然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情形如下: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2、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者一定需要坐牢吗?
1、交通肇事逃逸者不一定需要坐牢
交通肇事发生后,并不意味着肇事一方需要坐牢,需要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后,按具体的情节来判处,但是如果肇事一方选择逃逸,那么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对方死亡的,具体的判罚如下:
(1)如果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处于7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在肇事方逃逸前,受害人已经死亡的,一般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肇事逃逸后有人死亡,逃逸者可能涉嫌犯故意杀人罪。
如果肇事方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具体量刑如下:
(1)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实施的肇事逃逸行为若是不构成犯罪,那么法院不会判处刑事处罚。此类逃逸的驾驶员受到的处罚一般是罚款、拘留。若是对三轮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新交规是怎么规定的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