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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去什么地方做

发布时间:  浏览: 88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去什么地方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到处理你交通事故的部门递伤残鉴定申请书,凭申请书获取此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拿此文书(一定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或者自己联系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什么时间可以做,目前没有对此事项的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到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三、评定交通事故伤残需要哪些材料

伤者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带齐如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4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伤者身份证。

9、伤者应携带伤残鉴定委托书。

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有: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去什么地方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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