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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造成重伤在哪些情况能够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141 次  来源:网络

一、关于交通事故造成重伤在哪些情况能够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出了交通事故在有人死亡的情况下全责有刑事责任吗

出了交通事故在有人死亡的情况下全责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视情况而定:

1、完全负刑事责任人能力人,发生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不符刑事责任能力人发生交通肇事行为致一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不承担刑事责任。

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驾驶员应负的刑事责任是哪些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关于交通事故造成重伤在哪些情况能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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