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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交通事故怎么判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94 次  来源:网络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怎么判责任

无证驾驶责任判定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无证驾驶的情形有哪些

无证驾驶的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三、发生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电话报警,听侯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警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交管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交管科在受理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9、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各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在责任判定的时候主要判断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如果是由于一方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则由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以上是关于无证驾驶交通事故怎么判责任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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