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和驶离现场有什么样的区别
肇事逃逸和驶离现场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
肇事逃逸目的在于肇事者妄图推卸、逃脱责任;
驶离现场,主观上讲,肇事者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并且事后主动归案;
2、含义不同。
驶离现场并不是法律术语,是肇事者因害怕遭到被害人家属的殴打而逃离事故发生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后果有什么样的
1、当事人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的,不予减轻。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有什么样的后果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后果为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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