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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64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包括: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是为了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先前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并非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伤亡怎么处罚

1、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可能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本身是一种很严重的过错,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负全部责任。

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如果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或虽有过错但与交通事故无关,或者因逃逸导致现场被破坏,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逃逸方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三、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还算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还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仍然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情形如下: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等。上文中主要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是什么作出了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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