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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能不能区分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58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逃逸能不能区分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后一般不需要区分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有驾车离开以及弃车逃离等行为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能不能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有以下情况: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对方不承担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如果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则认定逃逸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肇事逃逸后是否能不能报保险

交通肇事逃逸后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能不能知道,如果遇到交通肇事逃逸能不能区分责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不能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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