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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到子女怎么赔偿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78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伤到子女怎么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伤到子女的赔偿主要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1、误工费用:计算误工费主要根据误工的时间和受害人的收入情况计算。

2、护理费用。

3、交通费用:这里提到的交通费用主要指的是受害人在前往医院进行治疗的时候,或者要转到其他医院进行治疗过程中因为乘坐交通工具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4、住宿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的费用主要是根据住院伙食补助的天数乘以每一天的费用。

6、相关的营养费用:对受害人进行营养补助产生的费用。

7、残疾赔偿金费用。

8、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9、相关的鉴定费:如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产生的费用。

10、被扶养人在生活上面的费用。

11、后续期间的治疗费用。

12、精神抚慰方面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做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双重赔偿怎么赔

第一,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第二,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工商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多少算严重

1、重大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2、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或死亡的,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受害人,但是,具体每项赔偿的金额标准,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确定。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

(四)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

(五)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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