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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可以转让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车辆保险可以转让吗

车辆保险是可以转让的。如果作为保险标的的车辆被转让,则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车辆脱审保险有效吗

车辆脱审后,交强险有效而商业保险无效。车辆年检过期一个月,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负责赔偿,而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不负责赔偿。因为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列为免责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强制保险可以退吗

交强险是不能退保的,除非是保险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交强险可以退保的情况如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对于车辆保险可以转让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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