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能不能复议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不能不能复议。对于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能不能申请复核,要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若对交通具体的行政行为有异议,能不能进行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能不能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能不能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怎样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如何做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能不能做以下的事情:
1、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能不能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能不能申请交警组织双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方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3、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能不能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能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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