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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93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三)主观方面:过失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客观方面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后果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严重后果如下:

一、责任认定加重。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将负全部责任。

二、面临处罚。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有什么

交通肇事罪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一、构成此罪,但是没有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是怎样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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