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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需要多久

发布时间:  浏览: 129 次  来源:网络

一、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需要多久

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天。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撞伤人的交通事故,多久出交通事故责任书

根据不同案件情况,事故认定书做出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上诉赔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需要多久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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