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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找不到人,交警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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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肇事逃逸找不到人,交警怎样处理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的,交警会对案件当中相关人员的证言进行取证,及时的开展对肇事逃逸行为人的追捕行动。

在对肇事逃逸行为人的追捕过程当中,可以采取向社会发布公告等方式,或者是举报肇事车辆信息等方式,协助案件的顺利进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二、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亡怎样处罚

交通肇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尚不构成犯罪,逃逸者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逃逸者要接受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怎样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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