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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是不是是刑罚依据

发布时间:  浏览: 65 次  来源:网络

一、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是不是是刑罚依据

是,根据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4、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交通警察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七日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二日内,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适用法律、法规及责任划分意见;

(五)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接到调查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批。

二、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4、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三、肇事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

肇事逃逸的责任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如果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则过错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如果逃逸方和另一方都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的,则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四、如果逃逸方的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则认定逃逸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是不是是刑罚依据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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