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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形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05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样的情形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被认定为肇事肇事逃逸的情形有什么样的

被认定为肇事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

一、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当事人故意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肇事逃逸方如果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的,则逃逸方是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有关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和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如下:

1、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2、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什么样的情形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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