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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  浏览: 92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起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

因交通事故起诉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要求赔偿的,原告还需要准备证明所受损失的证据。

(二)证明所受损失的证据材料

能证明原告所受损失的证据材料有如下几种: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等。

二、肇事后自动投案如何认定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5、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6、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7、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

三、交通肇事的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四、交通事故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选择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话,那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够获得人民法院支持。交通事故起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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