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未处理,可不可以通过年审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未处理,车辆如果被扣押,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发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车辆的,维修好之后就可不可以正常年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贬值是否可不可以申请贬值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的赔偿,系针对车辆本身的赔偿,一般车辆修复后能正常使用即可,即只赔偿车辆修理费,不赔偿贬值损失。
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目前我国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况下可不可以考虑适当赔偿。
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应当赔偿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未处理,可不可以通过年审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