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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42 次  来源:网络

一、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

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运损失,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营运车辆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导致停运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标准:

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费,通常会根据车辆停运的时间长度和通常的运营收入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

车辆运营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车辆停运的时间内可以获得的合理收入部分。

注意事项:

车辆运营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停运期间的损失,如收入流水、合同等。

如果车辆停运期间,运营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推定一定的赔偿数额。

具体操作: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营运车辆的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当及时报警,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向事故责任人或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

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如下:

1、碰撞、倾覆。即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曹成本车翻倒。

2、火灾、爆炸。即失去控制的燃烧或能量释放所造成的损伤。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洪水、等气象灾害。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三、出租车停运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驾驶的出租车时自己的车辆,挂靠在出租车公司里,那么可以主张误工费,并且主张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的份子钱。因此出租车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应当是:出租车运营的实际收益人举证证明实际造成的损失。

如出具同一出租车公司的其他若干车辆近期的日平均营运收入和每天行程,就可以计算出具体每天每位司机的收入和车辆营运的收入的总和。司机的收入由误工费主张,营运的收入由停运损失项目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针对上述文章中的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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