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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6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责任范畴。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向肇事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交通事故赔偿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关于人格权、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为交通事故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等做了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特殊性,提供了具体的司法解释。

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受害者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直接损失,如果造成伤残,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事故导致死亡,受害者家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时间

交通事故纠纷就是民事案件,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机动车辆保险条

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

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

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

款第二十四条

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 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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