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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除了误工费还要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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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遇交通事故后,除了需要承担的车祸误工费用外,我们还需要支付以下各项赔偿:包括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等环节;尤其是针对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被害人,我们还需负责提供相应的营养费;当然,为了使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我们也需要支付鉴定费用;对于残疾程度较为严重的被害人,我们还需要向其支付残疾赔偿金;为了帮助被害人恢复正常的日常生活,我们还需要为他们配置必要的残疾辅助器具;如果交通事故导致的后果相当严重,致使被害人失去生命,我们还需要为家属支付丧葬费并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最后,作为这次事故的终极责任方,我们还应对死者的家人进行精神方面的抚慰,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对交通事故误工费用的赔偿标准设定时,我们将依据被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分为有固定收入与无固定收入两类情况予以区分对待。

如果受害人是具有稳定工作且收入明显减少的情况下,误工费将依据具体收入的减少额来计算;而对于那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受害人,我们将会考虑参照当地劳动部门公布的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月薪水平来计算误工费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赔偿和工伤能同时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车祸赔偿和工伤不可以同时赔偿,但需要看具体情况。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车祸误工费如何赔偿

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具体来说,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的计算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二是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索要误工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收入证明或收入状况证明、病历或医院小结、误工证明和误工期司法鉴定书等。

如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那么误工费应由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没有保险,则受害人需要自己承担误工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车祸除了误工费还要哪些赔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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