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判定书下来再怎么做
在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您有不同意见,可及时申请复核;
若无异议,将接受相应处罚。
随后,需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展开赔偿调解工作。
若调解不成功,您还能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为受害方,您有权依据事故认定书,将肇事者及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依法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担当起交强险赔偿义务,如仍存在不足之处,剩下部分则由双方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分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二、交警判定肇事逃逸后怎么处理
交警判定肇事逃逸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缉查逃逸方;待逃逸方被找到后警方会作出责任认定,并会对逃逸方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如果逃逸方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则警方会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逃逸方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就会构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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