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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人追尾了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汽车被人追尾了怎么处理

当您的爱车遭遇追尾意外后,以下工作步骤建议您能够遵循:

首先,在车辆发生追尾瞬间,为了保证行车安全,请持续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在来车方向放置警示标志以拓展警示范围。

如有需要,请尽快向相关机构进行报警求助。

接着,即使未导致人员伤亡,如果双方均同意,我们还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由此引发的损害赔偿事宜。

而一旦出现了人员伤亡状况,我们则应立刻展开救援行动,同时及时报告给执勤的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最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异议并且没有人员损伤,我们可以按照要求记录交通事故的详细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照号码、驾驶证号码、保险凭证号码以及碰撞位置。

在确认无误后,我们便可以离开现场,自主商议损害赔偿事宜。

但倘若对于交通事故的事实及其原因存在争议,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拨打报警电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汽车被人追尾怎么定损呢

汽车被人追尾的,对于车辆的损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提出鉴定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保险公司接到赔偿保险金申请的,也应当对事故进行定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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