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闯黄灯被追尾算谁责任啊
假设您因闯黄灯而遭受追尾事件,需要明确的是,按照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我们对于黄灯的定义是指其应该着眼于停车等待而非通过。
在此情形之下,若事故的另一方在本次事故中并未涉及任何违反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那么我们会倾向于认定黄灯闯入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若从客观角度来看,两方均存在过失,那么责任的划分将会依据各自所过错的严重性进行判断。
当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如果某一方蓄意制造了此次事故,那么另外一方在此基础上可能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以上这些内容均属于我国法律中的明确规定,请您理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的责任
黄灯目前定义为需要停车等候的控制信号,只要事故对方没有违反交通灯号控制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应该认定闯黄灯一方的全责。对在绿灯变黄灯警示情形下,未越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减速停止行进,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行使,驶过路口。否则应当视作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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