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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下来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23 次  来源:网络

一、事故认定书下来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若遇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结果公布之后,肇事方未能履行相应赔偿义务之时,您可采用下列措施进行维权:

首先,可尝试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此问题;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协助,申请调解。

其次,若调解流程未能成功开展或者对方对承诺的调解方案拒不履行,您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整理充分的证据材料,涵盖事故认定书、伤残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事故现场图片/影像资料以及各项诊疗费用及护理费用的收据等。

此外,若对方名下有财产存在,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便临时冻结其资产,同时敦促法庭进行强制执行以达成赔付目的。

另外,倘若对方所驾驶车辆已投相应之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会在核定的限额范围内实施相关赔付。

这个限制额度内通常包含了医疗费、伤残损失以及财产损坏的赔偿金等等。

对于超过该保险额度的部分,则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若遭遇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形,您亦可委托专业律师代为与之协商,或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约履行应有的赔偿责任。

在处理此类问题之际,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帮助,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妥善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事故认定书签字后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事故认定书下来对方不赔偿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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