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代位追偿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一般包括首部、正文以及尾部三个部分。
首先,首部需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标题需置于正中央并明确书写“民事答辩状”;
2、依次展示答辩人的个人信息,必须完整地填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别、职业、就职公司以及职务、现居住地址等在内的各项资料;若答辩人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之人,务必在其后注明其法定代理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别、职业、就职公司及职务、现居住地址,以及与答辩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答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样需要提供其商业名称及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位,再加上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属律所的全名。
其次,如果答辩人已委派律师进行诉讼代理,也务必要在此处注明。
最后,答辩使每一位答辩人都需阐述其为何申辩,这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就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托的事实与理由展开反驳和辩护,可以从实体层面针对上诉人所提及的所有事实、理由、证据和需求事项进行自我辩护,对其中的部分或整体进行全面否认或有限否认,最终否定他们的论点和诉讼请求;对于一审被告而言,还可从程序角度进行反驳,比如辩称原告的身份不够正当,或者其提起的诉讼并不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亦或是原告的起诉并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所需要求,证明原告没有权力或者是起诉不合规,进而否定该案件。
无论作为一审被告抑或是二审的被上诉人,都必须严格基于现实事实,同时提供相关证据。
接下来,正文部分应包括如下几点:
1、答辩的原因、理由应以事实为依据,仔细推敲反驳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和他们的理由,以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2、答辩请求应当在理清答辩原因的基础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当地法院提出,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保护答辩人的一切合法权益;一审期间的答辩请求主要有四种情况:
①要求法院拒绝审理此案,并驳回原告的起诉;
②要求法院判断原告的请求事项是否全文或部分违反了法律法规;
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比如增补第三方人员作为共同被告;
④提出反诉请求。
当民事答辩状所包含的请求事项超过两项以上,在书写请求事项时,每一点都应该清晰无误地逐项列出;对于上诉状的答辩请求,重点在于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决,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最后,尾部应包含以下部分:
1、按照顺序书写将审理案件的当地法院名称;2、刻画答辩人的良好形象——签名;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答辩,则需完整地填写法人和组织的全名,并加盖对应的单位公章;
3、注明填写答辩的具体日期;
4、在末尾附加重要项——附件的数量和相关证据的详细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七条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三)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
(四)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跟据事故认定事实,依据上述规定,被答辩人的行为明显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存在过错,应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代位追偿包括人伤吗
交通事故代位追偿包括人伤。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代位追偿答辩状怎么写”,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