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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事故责任划分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88 次  来源:网络

一、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事故责任划分怎么处理

当发生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件时,具体的责任判定应取决于涉事人员在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所产生行为之影响力及过失的严重性,进而评定其相应的过错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若各方当事人均在正常行驶过程中产生碰撞,则通常被视为同等责任。

此外,负责处理相关案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所得之情况,并结合相关的检验比重与鉴定结果,以尽快生成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此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电瓶车与电瓶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电瓶车与电瓶车的交通事故依据电瓶车的归类的不同,我国法律对电瓶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也不一样。

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适用无过错原则,属于机动车则适用过错原则。都是非机动车的应当按照公平责任,分担赔偿责任。

一般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事故责任划分怎么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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