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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判刑后还需要取得对方谅解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0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罪判刑后还需要取得对方谅解吗

在涉及重大事故的案件中,尽管获得被告方对原审判决的理解和宽饶并非强制要求,但这无疑有助于进一步减少被告人的量刑标准。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中的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若被告人真诚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积极主动地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表达歉意并取得其谅解,那么双方当事人便可自行完成和解事宜。

对于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执法机构将向检察机关提交减免处罚申请,同时,法庭亦会依据具体情况,酌情为被告人减轻刑期。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被告能够博得受害者的原谅,亦不能因此认为定罪的可能性完全消除或其量刑能够减轻。

原因在于,最终的审判仍取决于司法机构,他们会综合全面考虑案件中的诸多因素,例如犯罪行为的性质、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以给出最公正的裁决。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交通肇事罪全责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肇事罪判刑后还需要取得对方谅解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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