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逆行撞上小车这责任怎么算
依据道路权原则及安全原则,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到的影响程度,主要需进行细致且严谨的判断。就此而言,道路权原则则被定位为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归咎主次之重要性的首要原则。具体而言,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未遵守各行其道规定;
2.违背让行规定;
3.违反了交通规则中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
4.对于交通安全原则的丧失落实。当涉及到摩托车逆向行驶这一特定案例时,若汽车驾驶人员并无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举动,那么该事故的责任主体理应聚焦于摩托车驾驶者身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摩托车逆行被撞伤谁的责任
对于事故的责任,应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后,根据调查情况来依法认定。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摩托车逆行,而小车属于正常行驶且不存在其他的过错的,则应由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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