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瓶车逆向行驶被车撞了,责任怎么处理
电动车逆向行驶而遭遇车辆撞击,这类事件属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所引发的意外事故,一般而言,需要由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承担主要甚至全部的责任。然而,在产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倘若机动车一方并无明显过失,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将不会超过百分之十。此外,若电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有关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之进行警告处罚,或处以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具体处罚金额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值得强调的是,若逆向行驶的电动车驾驶员在该过程中还存在诸如超速驾驶等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他们将会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地,假如被撞击的车辆自身亦存在如超速行驶之类的违规行为,这将有助于降低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所面临的责任。更为极端的情况下,一旦事故发生后有一方当事人蓄意捏造虚假证明以逃避罪责,那么对方或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电瓶车逆向行驶和自行车相撞责任划分如何判定
电瓶车逆向行驶和自行车相撞,一般是应由逆行的电瓶车负事故的全责,若电瓶车买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电瓶车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电瓶车逆向行驶被车撞了,责任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