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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电动车撞到人了,交警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无证驾驶电动车撞到人了,交警怎么处理

若驾驶者所驾驭的电动车辆被认定为机动车,同时驾驶者未持有相关证件而不幸遭遇碰撞事故,那么此情况必须立即报警处理。若该起事故系由于电动车驾驶者的过失所引发,驾驶者便须负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外,针对无证驾驶这一不当行为,驾驶者也需承受相应的行政处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责任是什么

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自行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责任不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的,那赔偿责任由另一方承担,无证驾驶的责任另外进行处罚。无证驾驶与事故并无因果关系,不是定责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证驾驶电动车撞到人了,交警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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