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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了人除了赔偿,还有什么惩罚

发布时间:  浏览: 74 次  来源:网络

一、开车撞了人除了赔偿,还有什么惩罚

若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发生车祸并造成他人伤害后选择逃逸,那么相关法律措施所责令其承担的责任包括:

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乃至更高额度的罚款;并且可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然而,当驾驶员开车撞倒他人且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却仍选择逃逸,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将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期,该罪行如若在逃逸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则将处以7年以上的刑期,同时还会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终生不被允许重考获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开车撞了人,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

开车撞了人一般不需要先垫付医药费,因为保险公司有垫付伤者医疗费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经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垫付相关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车撞了人除了赔偿,还有什么惩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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