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流程要备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  浏览: 36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流程要备什么资料

当遇到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情况时,合理且合规的理赔程序如下:

首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拨通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及当地警方的报警电话进行及时的保险申报与警情告知工作;

其次,前往交通管理部门获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积极配合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同时对保险公司的相关赔偿事宜以及实际损失进行了解比对;接下来,应当妥善保管所有能够证明事故损失的证据材料和赔偿认证文件,并且要在规定的索赔申请期限内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应申请;若当事人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或调解书生效后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最后,待保险公司确定理赔金额之后,将会通知当事人前来领赔款,届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及领取赔款所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死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者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流程要备什么资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