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子停在路边被人追尾
若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变为停止状态并停靠在路边遭受后方追尾撞击事件,其责任认定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差异而划分为多种可能性。若排在前方的车辆处于合法正规的停车状态下,而后方车辆因自身过失导致的追尾事故,则应当由后方车辆承担起所有相关责任;相反,若是之前的前行车辆存在违规行为而停车,并且后方车辆未能与其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以致于产生本次事故,那么在此种状况下,后方车辆将视为主要责任者,而前车仅需承担较轻的次要责任;
再次,若是在后方车辆完全按照交通规则施以操作驾驶,但由于前方车辆故意为之且未经许可地停车从而引致此次事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前方车辆将须承担所有责任。
此外的其他可能情况,需要依据具体事件中涉及到的各种细节进行仔细判断和责任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子停在路边被撞责任如何去划分
车停路边被撞的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司机临时停车应选择适合的地方;
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后要开启警示车灯,并在车尾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子停在路边被人追尾”,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