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红绿灯和斑马线的了路口能走吗
无红绿灯的交叉路口往往需要依据诸多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以及信号指示牌所呈现的示意来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在尚且无任何交通标志或标线存在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右侧优先通行的原则。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些路口,右侧道路拥有优先通过权,而左侧道路则需作出适当让行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与利益。
然而,若在路口已有明确的交通标志或者标线的指引之下,我们理应当在路口发现停车线及斑马线的设置时,驾驶者必须要在停车线之前停下自己的汽车,从而让已经站在斑马线上的路人首先通过该路口;若在路口处发现了让行标识线,那么无论是车辆驾驶员还是行人均须依照标线所指定的通行次序做出合理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二、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车相撞责任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一)事故是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的,则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事故各方对于事故发生都存在过错的,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红绿灯和斑马线的了路口能走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