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案开庭后对结果有异议多久提出
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责任认定持有异议且对此持有异议的认定结果不满意,可在接收到当地交警部门下达的责任认定文件后的15个自然日内,向发生事故地所在的上级公安机关提交重新进行鉴定和评估的书面申请;而相关的上级公安机构则有义务在接到此类请求之后的30日之内,及时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对于该请求做出维持、修改或废止已有的认定结论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案件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起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终选择哪一个法院,可以依据以下步骤:
首先,确定可供选择的管辖法院。
其次,比较具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等,在选择法院起诉时,可综合考虑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赔偿标准。
最后,结合自己的诉讼成本,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案件后,当事人在选择具体的管辖法院时,要综合考虑自己的诉讼成本和受诉法院的赔偿标准等问题。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案开庭后对结果有异议多久提出”,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