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驾驶证扣分可以找人扣分么

发布时间:  浏览: 82 次  来源:网络

一、驾驶证扣分可以找人扣分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在涉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过程中,是不允许采用他人替代扣分的方式来承担责任的。一辆汽车只限于利用三本驾照进行分数消化的操作,且在操作时有必要向执法机构提供涉嫌违法或违章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一经查实有替代扣分并以此谋求私利的违规行为存在,那么该持有者将会被暂时性地扣除其驾驶证六个月的有效期,同时还需要缴纳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证扣分了怎么处理

驾驶证扣分了,对于持有a照和b照的驾驶员来说,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当扣分满12分,驾驶证会自动降级;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驾驶证扣分可以找人扣分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