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扣多少分
倘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有实施逃逸行为者,然而在此之前所涉及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尚不至于触犯刑法,那么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赋予的权力,对其施予数额在200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作为行政处罚。
另外,交通管理部门还可同时处以最高至15日的行政拘留,并将驾驶执照予以吊销,而且这类失范主体从此以后无法再次申请新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同时也必须对其在此次事故中所产生的所有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倘若在此类事件中,经过调查及核实,发现当事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到构成犯罪的话,那么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当涉及到重大交通事故时,一旦罪名成立,责任人将会受到刑事诉讼的追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亦会签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命令。
只要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都会对此采取行动,不仅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终身禁止其申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逃逸,即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的追究从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方式。
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触犯的则是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的罪行。
交通肇事罪,则是指因为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最终致使他人人身受到严重伤害或死亡、以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后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应当给予其相应刑事惩罚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尚不够刑事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有违章行为和交通肇事行为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判几年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有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逃逸要承担哪些责任
交通事故逃逸,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重。
3、行政处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4、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扣多少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