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责任怎么划分
对于肇事逃逸所引发的责任分担问题,关键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诸多相关条款中加以明确。
以下是具体的考量因素:
1.假如因为逃逸行为导致案件因缺乏足够证据而无法进行责任判定,那么通常会把逃逸方判定为应承担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
2.倘若事故原本可以通过充足的证据来辨明责任归属,然而由于逃逸行为影响了责任判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逃逸方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3.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若逃逸行为还伴随着擅自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甚至销毁重要证据等恶劣行为,逃逸者需毫无疑问地全盘承担所有的事故责任。
4.然而,若逃逸方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表明除了自身之外,还有其他涉案人员存在不良行为,那么这些人的责任将相应减轻。
但如果逃逸方有任何把事故现场故意破坏、伪造或者销毁有用证据的不法行为,那么其承担的责任将不会有所减轻。
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即使事故并非单纯其一方的过失导致,而是众多不良行为合力产生的结果,也要根据各参与方过错的严重性,对责任进行主次分明的划分,可能涉及到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与次要责任。
最后,若各方皆展示出充分的无责证明,那么这就视作一场交通意外事故,所有涉案人员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就是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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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肇事逃逸责任如何认定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情形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肇事逃逸责任怎么划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